为保护本市消费者健康,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立即查处“苗岭洁肤霜”和“苗岭鼻通生态液”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卫生监督机构紧急出动,开展了“苗岭洁肤霜”和“苗岭鼻通生态液”等违法产品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对象包括药房、超市等经营单位以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检查重点针对“苗岭洁肤霜”及“苗岭鼻通生态液”在内的各种消毒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和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
在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中,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共检查了上海得一医药有限公司、上海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等7家大型连锁药房总公司、13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检查药房458户次、超市卖场160户次、保健用品商店34户次。经查,各大连锁药房总公司在媒体上获悉“苗岭”品牌的消毒产品添加激素后,已向下属门店发出通知,要求停止销售、公告接受顾客退货、统一回收产品后退还供货商。
从检查结果来看,本市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秩序总体良好,全市仅发现1家药房在销售“苗岭洁肤霜”,除此之外的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均未发现有消毒产品添加禁用物质和宣传治疗作用的违法行为。对于查见有销售“苗岭洁肤霜”的药房,已依据《消毒管理办法》对药房进行了查处,当场责令药房立即停止销售“苗岭洁肤霜”,并要求追回已售出的产品。检查次日,该药房已将仅售出的1盒苗岭洁肤霜追回。经过追踪复查,药房已经整改,停止销售“苗岭洁肤霜”并将库存产品悉数退回供应商。
本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继续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规范消毒产品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消毒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和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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